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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杀人者被杀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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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“慈京城”以南走约十天路程,有一“浮华镇”,此镇又有“京城”之称誉,原因是不管营商者或是赶路客,只要来自南方欲抵“慈京城”者,“浮华镇”是必经之地,是故凡到得“浮华镇”的旅客,都必然得花掉数两银作补充粮草之用,否则前面十天路程面对的尽是荒郊野村,除非是武功了得的穷凶极恶之徒,或者运气好一儿的话遇上从后面而至的赶路客,把他干掉的话就可抢去对方身上的粮草作充饥之用,不然就要捕杀林间野猪果腹饱肚。

    不过,“浮华镇”也不是只有食物可供应,还贩卖情报。大概是“慈京城”为皇宫所在重地,一切的朝野变化、哪个狗官上场、哪个好官下台、皇帝有甚么新纲政颁布,消息从“慈京城”传出后,“浮华镇”的居民必然第一个得悉,赶路的不打听仔细一就冒然赴京,情况无疑有危险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“浮华镇”的居民十分熟悉“慈京城”的周围环境,这些知识对从未赴京者尤其重要,究竟是打道回府还是策马赶路,不妨先在“浮华镇”考虑清楚,所以很多赶路客都在此镇短暂逗留,“浮华镇”也就叨了“慈京城”的光,虽称不上气象万千,也算是繁盛热闹之地。

    秋尽冬来,就算是阳光普照,刮起的北风依然割面生痛,银絮飞天,琼瑶匝地,满目尽是白茫茫地,不林间野猪猛兽都避寒不出,就算是武功再高都都不宜赶路。

    风雪飘摇日子,“浮华镇”外却来了一骑骏马,冒寒而行。

    马上骑者是一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,背负箭囊,腰悬长剑,这些都不算特别,最引人注目的,是他有三颗头颅。

    一个好端端的人当然不会有三颗头颅。其中一颗在中年汉的颈项之上,属于他自己的一颗头颅。另外的两颗却是自颈以下都不知去向,从断口渗出的血水早就被风雪冰了的情况来看,两颗头颅的主人现在应身处镇外很远的路程,否则就算风雪再大,也断不能把刚斩下来的头颅热血冷凝成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中年汉用粗麻绳穿著两颗头颅吊挂在双肩之上,得意洋洋的步入“浮华镇”。

    “不得了啦!不得了啦!”六岁的冬冬在镇门附近嬉玩飘雪花,看见中年汉子,便匆匆忙忙的跑入镇中大声呼叫,或许是头颅见得多了,但跟身躯分了家的头颅却不曾见过,惊惶失措下脚底一滑就一头栽进雪堆里去,满口是雪。

    看见冬冬狼狈惊怕的样子,中年汉嘴角泛起笑容。也在这个时候,他看到大街一店的墙壁后似乎有甚么,从这个距离看是太远了,加上风雪又大,始终无法看得真切。

    一个老爷子从店铺里走出,伸手扶起冬冬,问道:“冬冬,干么大呼叫的?难道是看见皇帝不成?”冬冬常听老爷子起,问世太子如何由修行圣僧杀败太后丸冷雪,并登基为帝的事迹,心下早对这位皇帝存有好奇,常嚷著要到“慈京城”一睹问世皇帝庐山真貌,所以老爷子才这样问。

    冬冬伸手把口里雪花挖出,道:“外面……外面有人来。”

    冬冬话刚完,中年汉已经来到店门前,一跃下马,“三斤酒,还要一盘腊鱼腊肉。”中年汉就这样步入店内。

    “呵,大爷冲风冒雪来到“浮华镇”,想必是有重要事情赶往“慈京城”吧?这种赶路的日子可不好过哟。”老爷子虽年老但眼可没瞎,看到中年汉肩上两颗头颅,不知底蕴,话声中搭著几分恭敬,生怕开罪了朝中要人。

    “这两颗头颅是献给问世皇帝的重要之物,我还有路要赶,快给我准备。”

    老爷子猜得不假,要是两颗死人头属问世皇帝所要之物,那这个中年汉也想必是间世皇帝身边的要人,若然有人得罪,恐怕两个死人头要变成三个,当下也不敢怠慢,道:

    “啊!是的,是的,我这就去准备。”

    老爷子转入后堂,中年汉子也终于坐了下来,认真的看看店内环境。店内连中年汉、老爷子及冬冬在内,共九个人,分别坐三桌上,没有女的,自中年汉携著死人头入店后,就一直没有发出声响,甚至是动也不敢动,目不转睛看著死人头。

    虽杀人不是甚么惊天动地的事,但公然携著死人头招摇过市也真够明目张胆,刻下更放在桌面恁地让人欣赏,更是过份。

    “问世太子登基以后,曾下令诛杀一男一女,放在桌上的死人头刚好也是一男一女,会否就是“武禅”掌门曼陀罗及皇后相思公主?”坐于左面桌上其中一个断了三根手指头的汉子道。

    “你不过来问问他们?”中年汉这样回答,也真够莫明奇妙,被斩了下来的头颅当然不会话。被反问后的汉子也惟有“嘿、嘿”的笑了两声算是应过,再不打话。

    “来啦,来啦,客官,酒菜已经备好,请慢用。”老爷子把炭炉端到中年汉的面前,烫热了酒,又把一盘腊肉放炭火上熬著,还放下一碟羊肝。“这味羊肝是本店招牌菜,在这种下雪天吃最为受用,我们平常都是口衔一片羊肝再喝一口酒,很暖身,算是送给客官品尝。”老爷子罢就退开去。

    中年汉走了几天路程也没一餐丰富的下肚,正是饥寒交迫,也不客气的挟了几筷羊肝,一股暖气由喉头袭向胃部,不出的受用,于是又斟了杯热酒一饮而尽。“好酒,肉更美味。”待羊肝热酒的味道散去,又挟一箸腊肉进口,却又立即吐了出来。“妈的,这肉是臭的!”

    “只怪这场风雪刮得迟,放在店后的尸体任烈日暴晒,不变坏才怪。”断了三根手指头的那个汉子道。

    “尸体?”中年汉忽尔想起刚才在大街的转角处看到的异状,当时因为被雪盖著而不敢肯定是甚么,现在勾起轮廓,那种形状确有可能是尸体。

    咚的一声,一尺余大刀忽地插在中年汉前桌子上,笔直而立,抬头一看,出刀者是断了三根指头的汉子。

    “怎么?你们都打算跟整个问世皇朝为敌?都作好头颅跟身体分家的准备了?”提出警告的同时中年汉两手摊开摆出架式,手按剑柄,要是他们从十方八面攻来皆可即时扑杀。

    “那两颗头颅的主人是你所杀的么?”话的是老爷子,收敛了恭敬笑容的他看来就似是这帮人的老大。

    中年汉端视店内各人所站位置,看似是随意,但若连同冬冬及老爷子都一并计算在内,这种阵势却有迹可寻,原来是以震、兑定东西的“后天八卦方位”,要是中年汉一动,必会牵动杀阵。平常人家又怎可能懂得此等五行八卦阵法,想到老爷子的话,终有所悟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报仇的人寻死来了,你们跟这两个死人头有甚么关系?好等我一并将你们的头颅也献给问世皇帝。”

    “嘿,嘿。”断三指汉又再发出似笑非笑的两声,然后他左边站干位的也“嘿,嘿”的和应,跟著是全部都“嘿,嘿,嘿”的在笑。

    “你压根儿不明白状况。”老爷子笑著。“你所携来的头颅不过是咱们吃剩的残渣废弃物,不知是被附近的野狗或狼叨出镇外,你还装模作样的是甚么问世皇帝所要之物,倒亏你得出口。”

    “我昨晚还想到有脑干儿或眼珠的可以吃下肚,怎知头颅却不翼而飞,害得我要砍下自己三根指头饱肚,那可算把我整惨了,你约三根指头注定要还我。”断三指汉罢,另一人又即接著:“你来浮华镇也算合时,不然的话咱们今晚准要抽一个出来成为大家的粮食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年来像你这样装作武功了得,以图阻吓咱们不敢动手的人实在不少,但像你一样厚颜无耻带著两个不是自己斩下来的头颅,还吹嘘是问世皇帝身边要人的家伙,你是第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要入“慈京城”也不先好好打听一下,皇帝李问世早在五年前的“天劫”后不知所终,你这种人真该死。”

    原来“浮华镇”的繁盛早在五年前结束。

    自“天劫”带来的火流星把“慈京城”变成人间炼狱后,连带“浮华镇”的家家户户亦成了断墙残瓦的破败之地,就算是侥幸生还者,在失去“慈京城外重镇”的优势后,也成为丧家之犬。没有人要到“慈京城”也就没有人要留在“浮华镇”,名副其实浮华散去,风光不再。

    “浮华镇”的原居民只以赶路客为生,现在情况不变,不过由打他们身上银两的主意转为向他们的肉体打主意,更为直接干脆,反正赚银两或吃人肉最终目的都是为?一餐。

    “明白,你的马和你的人都是咱的囊中物。瞧你身材健硕,而这场风雪还会持续多天,鲜肉该可保存一时日,不会像先前几个家伙一样还没吃完就发臭。”老爷子终于得明白,要中年汉乖乖就范。

    “刚才的肉有没有毒?”中年汉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老爷子答。

    “也没有。要是下了毒的话你的肉就不能吃啦。”老爷子答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样,单凭你们几个就以为可以把我困住吗?”中年汉把缠腰的剑拔出鞘,准备杀出重围。“你不过来试试?”老爷子答道,这句是问题不如是挑衅更贴切。

    的确中年汉对于自己能否平安出去也有忧虑,要是好武功也著实不必装模作样的虚张声势,在来“浮华镇”之前早盘算好装成一个杀人不眨眼凶狠之徒,就有可能避过被劫厄运,现下虽然计划泡汤仍不气馁,在场中最有把握对付的,是曾经跌倒在地的冬冬。

    “杀!”缠腰剑出鞘,青芒乍现,中年汉喉头多了一条血口,是冬冬手上匕首刻成。

    “蠢猪!蠢猪!蠢猪!你这该死的蠢猪!要是你改天才出现,刚才你吃下的羊肝就够我这两天饱肚之用,现在却要逼我吃人肉!你该死!还我羊肝。”

    血花还在中年汉喉头喷洒之际,冬冬又再在他胸口多闻一条缺口,还伸手入内要寻回未被消化的羊肝。

    中年汉贪吃一口羊肝却惹上杀身之祸,但死前终于明白自己一开始就算计错误,以为最没有杀伤力的孩就是杀计主谋。他倒下时还看见除了店内的八个人外,一班妇孺亦从外面蜂拥入店内,全都佩带短刀或长剑,向他劈来斩去,在完全死去之前,他听到的话是:

    “娘,我要大腿,那儿最多肉。”

    “儿,记住不管这家伙的那话儿有多大,不管你怎么烹煮,也绝不可将它放进口里,只有野狗才会对那话儿有兴趣。”

    “爹,我上回已经吃过手指,这回我要他的眼珠。”

    “杀人啊!又杀人啦!杀得好!杀得妙!今日你杀人,他朝人杀你,公平得很!十分公平!”中年汉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,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,话的是个女孩。

    女孩刚才混在人丛中走进店里,正在抢食中的人一时未觉,只有冬冬,他早已盯著这个女孩--他很讨厌她脸上天真澜漫的笑容。

    女孩约莫五岁上下,一身破衣烂布,补了又补,仍有几个大洞,除一双手掌是白的,其他地方都被污垢弄得黑黝黝,更发出难闻异味,像自出娘胎以来从未清洗过,但偏偏有张趣致的脸蛋儿及可爱的甜蜜笑容。

    女孩突然出现,正在抢食的人全停下来,女孩喃喃地道:“喂!你们知道吗?原来由这里向西走十哩路有一户茅舍,六年前茅舍内住有一位老伯伯,问题一:老伯伯叫甚么名字?”

    众人摇头,女孩开心拍掌道:“哈哈哈,我还没你们当然不会知道,蠢人摇头,愈摇愈猪头!”女孩不但口在骂,更用手戳在其中一人额上。

    女孩道:“老伯伯叫胡一餐,一定是前生作孽今生报,年届六十尚未有子,不过有日居然天降火流星,将胡一餐的农田毁成火海,其实活该,但从此胡一餐要?一餐便成问题,竟然向天发问道:“天啊,我一生营役,从没干过打家劫舍杀人勾当,为何要受此折磨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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